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提升艺术教育工作水平,发挥美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效能,明确艺术教育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厚植文化艺术土壤,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
一、艺术课程建设
学院把艺术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设艺术教育与美育育人有效融合的教育教学体系,培养具有较高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在第一学年开设限定性选修课,设2个学分,32个学时,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或艺术实践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取得至少2个学分并通过考核,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以丰富课程资源和艺术门类多样化为目标,提升艺术教育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了《音乐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声乐基础》《绘画基础》《合唱艺术》《形体芭蕾》《中华传统工艺品制作》等多种艺术门类的25门美育课程,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课程设置中既有基础类知识课程,又有提高学生艺术水平的实践类课程,至今已有1万5千余名在校生完成选课并顺利通过考核。
2023年实施美育课程改革,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加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项目-“蓝印花布”与美育课的融合,将中华优秀传统手工艺制作融入美育课程,强化美育课程内涵,提升文化传承创新。
二、艺术师资建设
我院基础教学部专设美育教研室,现有讲师以上职称专兼职美育教师12人,担任美育教学的教师均具有多年艺术课程教学和社团指导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多名教师具有国内外专业艺术院校学习经历,另一方面, 为提高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学院投入专项培训经费,建设艺术师资队伍,派出美育课教师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教育教学改革研讨等方面研修班,加强课堂经验交流与研讨,不断提升艺术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开设更加优质的艺术课程。
三、艺术实践活动
(一)搭建丰富的艺术实践平台。普及面向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让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艺术活动,学院将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保障艺术课程教学效果。通过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活动等,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学院实施艺术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学生实现了从“欣赏美”到“创造美”能力的转变。
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邀请青岛市歌舞剧院等院团走进学院开展系列演出。在一系列高水品演出基础上,学院打造了美育品牌社团和活动,如大学生合唱团、舞蹈团、清雅乐团、汉服社、曲艺社、飘雪书画社等艺术类社团,同时举办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曲艺大赛、合唱比赛、摄影书画展等品牌类活动。
(二)建设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指导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文艺展演或比赛,使学生参加不同层次、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在美育课程的基础上成立合唱团、器乐团、舞蹈团等学生艺术团体,受邀参加各级各类大型演出,多次获得全省大学生合唱艺术节和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推进文化传承
学院积极倡导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融入美育教育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传承创新。“柳编”项目入选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蓝印花布”项目入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项目,在做好继承创新的同时,美育师生将优秀传统文化带进周边中小学及社区,开展传统文化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文化育人效果与功能,受到中小学与街道社区的一致好评。
五、加强艺术设施配备
学院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尽最大可能为艺术教育开展提供排练、演出和训练场所。学院为艺术团专门开辟演出、训练场地,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保障艺术团开展日常排练与演出等实践活动。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艺术类社团开展活动配备器材,保障和支持美育教育的发展。学院建有文体中心一座,集大型演出、排练、日常活动为一体,面积约1500平方米。另有学术报告厅一座,面积约350平方米,适合日常小型演出、排练等活动。现有形体房2间,音乐室4间,画室1间,排练厅2间。艺术场馆不仅满足了美育课程教学的需要,也为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实践活动提供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