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笔者作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专家,多次参加在联合国举办的相关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笔者感受颇深的是,中国的发展故事受到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关注和热捧,他们兴趣盎然,试图破解中国成功的密码。在他们看来:“13亿人口的中国能,我们也能。”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全球发展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中国在创立联合国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维护了战后秩序,并前瞻性地倡导建立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中国的成就可圈可点,使5亿人摆脱贫困。在制定2015年后发展议程上,中国同样不缺位,表现突出,充分体现了中国对联合国的坚定支持。
中国参与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建构。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后共同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示要将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表达了同盟国打击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政治意愿。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苏联于1945年8月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波茨坦公告》。不仅如此,中国直接参与了联合国创建的历史进程。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制度性成果,联合国于1945年10月成立,中国代表团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地写道:联合国的成立在于“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可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联合国宪章》等历史文献,环环相扣,构成了国际法效力体系,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
中国是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新中国1971年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广泛参与联合国事务,从人类发展、经济、金融、科技到文化、人权、维和等领域,可谓“全覆盖”。同时,中国承担越来越多的国际责任与义务。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的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跨界问题。在维和方面,中国迄今为止已经累计派出维和人员3万余人次,目前有3000多人在冲突地区参与和平值守。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中国迄今已加入10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400多项国际多边条约,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在国际机构中担任要职,而中国的融入增强了国际秩序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不随波逐流,而是积极维护联合国的权威,负责任地使用自己的投票权。
中国倡导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联合国成立70年来,国际形势的变化可谓沧海桑田。全球问题愈益突出,新挑战与日俱增,呼唤全球治理机制的完善。新兴经济体革故鼎新,奋发图强,其崛起正在改写世界政治与经济版图。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需要相应改革完善,以便携手应对新挑战。
在此背景下,习近平主席提出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既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继承,亦是重要的创新和发展。为此,今年2月,王毅外长主持联合国安理会以国际和平与安全为主题的公开辩论会上,阐述了“四要四不要”,即要和平,不要冲突;要合作,不要对立;要公平,不要强权;要共赢,不要零和。中国倡议为国际关系发展开辟了新愿景,必将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注入正能量。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人民日报 》(2015年09月21日21版)(稿件提供:王小娟)